天水“花牛苹果“,是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清水县、甘谷县、秦安县部分宜植地区特产,为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花牛苹果除元帅系产品质量上乘外,富士色、香、味也俱佳。其产品肉质细,致密,松脆,汁液多,香气浓郁,口感好,风味独特。被许多中外专家和消费者认可可与美国蛇果、日本富士相媲美的世界三大著名苹果品牌名果。花牛苹果成就名果的必要条件是,一是天水独特的气候优势。二是种植区文化深厚且远离污染。三是种植历史较长和有几代人的技术延续。
天水市地处北温带半湿润内陆气候区,种植果树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而栽培苹果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四十年代:1949年底建立了我市最早的“河北苗圃”;1951年,大面积栽植建园,并在梁家坪实验场进行了“苹果上山”的试验;1952年,在原天水地委农业合作化试点的太京乡建成了我市第一个苹果山地栽培示范点;同年,与办公地址在陕西省武功县的西北果树所合作,在花牛公社花牛寨(今花牛镇花牛村)建成了又一个苹果山地栽培示范点,这就是“花牛”苹果的最早果园。
1965年,示范点的果树挂果销售。这一年,“花牛”苹果首次打入香港市场,在香港国际博览会上,因其色度、果型、肉质、含糖等四项指标均优于美国“蛇果”而一举夺魁,享誉全球。这一消息传来,全村人都兴奋不已。当年9月23日,花牛村果农精心挑选出两箱刚刚采摘的苹果向毛主席寄去(并在装寄苹果的木箱上写下了“花牛”二字),表达对主席的敬仰,主席品尝后,非常喜爱,并在家中会见时任甘肃省省长的天水籍著名人士邓宝珊时用天水苹果招待他,称赞道:“你家乡天水的苹果好吃!”。此后,中共中央办公厅专门致函,代表毛主席向花牛村村民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