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寺郎胡萝卜”,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其实,早在康熙年间古寺郎胡萝卜已经是远近闻名的贡品。康熙十三年(1674年),康熙令大军南下平定“三藩”,途中驻扎在南乐县城。驻扎期间大将吃了当地的古寺郎胡萝卜之后连声叫好,称赞古寺郎胡萝卜香脆甜美,开胃爽口。大将回朝后即向康熙推荐,从此以后每年古寺郎胡萝卜做为名特产向朝廷进贡,南乐古寺郎胡萝卜成为宫中必不可少的名菜之一。在1955年,南乐古寺郎种植了三千多亩胡萝卜,古寺郎胡萝卜晒制成胡萝卜干、胡萝卜丝全部被国家收购用于出口支援到朝鲜。在我国三年自然灾害的年代(1959年-1961年),我们古寺郎胡萝卜支援全县各乡镇的人民吃、护口、保命。早在明朝时期,古寺郎胡萝卜还被引进到其他省市,为当地的百姓解决了温饱问题,明代万历二十一年,著名廉史魏允贞任山西巡抚,得知山西某地交通不便,百姓蒙昧,生活困苦异常。魏允贞携夫人赵氏前往,到了地方,赵氏把从南乐老家带的红萝卜籽交给老农,广泛种植,次年收获颇丰,既可饱腹,又可健身,地方百姓称之为“红人参”。据说,该地从此有了红萝卜。 近年来,在南乐县兰亭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全体成员的努力下,古寺郎胡萝卜种植规模逐渐壮大,南乐县兰亭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社会效益,树立元村镇古寺廊胡萝卜的特产名气,实施地理标志保护打造绿色食品为己任,带动发展万亩胡萝卜种植基地形成了“合作社+农户+基地”的种植及经营模式。通过源头控制确保古寺廊胡萝卜的产品质量和社员的经济效益。 |